1.大学问·实践社会科学系列015号图书,丛书主编超级教授黄宗智法律社会史代表作。本书为作者继《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之后的又一部法律社会著作,与前书既有纵向延伸,又有横向补充和延伸。
2.从清代与民国的法律变化看近代中国转型。本书深入考察了20世纪初到新中国成立之前近半个世纪过渡期内中国民事法律经历的变与不变,还原了清代与民国民法处理户、婚、田土等民事纠纷之异同,由法律变迁之一斑可以窥见转型期内中国之全豹。
3.学术视野广阔,研究方法新颖。吸收大量中外学者如马克斯·韦伯、瞿同祖、滋贺秀三等的权威成果,并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融合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全方位展现了清代与民国民事法律的种种异同,以及与社会的复杂纠缠。
4.运用比较方法,反映了在不同社会秩序中民事法律制度的变迁。书中,作者重点关注清代与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着重比较了典、田面权、债、赡养、妇女在婚姻奸情中的抉择等与社会生活关联的内容,展现了法律的实际图景。
5.资料扎实,案例丰富。从巴县、宝坻、淡水-新竹等地诉讼档案出发,对其进行深挖,展示了丰富的历史细节。
6.极具启发性。如通过深入比较清代与民国民事法律对妇女权利的规定,反思进步等现代价值。带领读者在古今中西的大视野下看中国法律何为,思考中国走向何处。
编辑推荐
黄宗智先生的《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是一部非常精彩的法律史著作。这本书有几点非常吸引人:一、今天中国法律的很大一部分直接继承自清代与民国的法典,其中经历了哪些损益因革,有哪些得失教训,本书都有详细论述;二、从近代无论是被迫卷入还是主动进入西潮以来,中国的方方面面变革都与西方(包括日本)有关,本书详细介绍了清代以来西方法律在中国的移植过程,其中诸多抽象继承和创造性转化的方面,对我们当下如何处理中西文化的分歧很有帮助;三、启发和帮助我们反思进步(如我们很多人下意识就会认为民国民法会比清代民法进步)等已经潜移默化接受的价值,有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和论述。举例说来:黄宗智先生力图证明,不同于传统的封建、落后等暗黑叙事,清代法律在许多方面需要重新审视和评价,比如对待寡妇、童养媳,在清代法律下妇女或许可通过贞洁理想等得到少数保护,但在民国民法下,新法律根本不承认她们在清代法律下还能要求的这些权利。
中文版序
本书是我继《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之后的第二卷法律史著作,使用的资料仍主要是诉讼案件档案。但此书集中讨论五个存在较多诉讼纠纷的法律领域,对清代关于民事的法律做了进一步的论证,同时通过比较,对涉及这些方面的民国民法也做了初步的分析。国内不少读者对我上一卷法律史著作关于清代法制的论点持有保留意见,我希望他们会被两本书结合起来的论证和论据说服,至少会承认清代和民国时期确实有许多普通老百姓使用法律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且确实有许多县令、法官是依法行事的。可是,我仍然担心不少读者对现在和过去的法律制度成见殊深,不易动摇他们最终可能还是要通过直接阅读清代和民国诉讼案件档案之后才会改变的成见。为此,我希望有学者会在近期热衷于从事编纂介绍诉讼案件档案作品的工作。
在当今中国努力倡导依法治国的情境下,了解清代和民国的法制可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代中国法律所继承的主要是三大传统:一是清代的旧法制;二是模仿西方的民国法制;三是老解放区在否定前两者之后形成的法制,这也是受乡村习俗及其公正制度影响较深的传统。今日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必得取源于这三大传统。本书的重点正在于清代及民国法律与乡村习俗的相互作用,以及其间相悖和相符的各个方面。
本书特别强调法律实践及实践的逻辑。我相信,要融会三大法律传统,不能只探讨法理,因为那样必定产生无穷争执,难定取舍。我们应借鉴法律实践之中的效果及包含在其中的逻辑。这个道理和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践是相同的。从诉讼案件出发来理解历史上的法律实践,并从中突出和提炼其包含的逻辑及法理是此书的中心议题。本书由我的博士生张家炎为我翻译,谨致衷心的感谢。因本书是译本,要准确表达英文原作颇为不易。更由于英文原作文字比较精练,翻译难度更大。此译本虽经我本人一再校阅,恐怕还是不能完全表达原作的含义,也未能达到原作的文字水平,请读者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