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不仅是竞争性经济和有序的经济,更是法治化的经济。在这种法治化经济的条件下,无论是国家管理经济活动,还是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交往,或者是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市场准入和交易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维护与监管等,都必须有法可依、依法操作。
本书立足于高等院校教学实际,以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新形势下高等教育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秉承“知识的实用性、方法的训练性、教学的趣味性”和“理论讲透、实务足够、案例同步、实训到位”的原则,力求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案例相衔接,全面系统且突出重点,内容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实践性、逻辑性和稳定性,同时也努力反映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反映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新成果,反映最新的立法和最新的司法解释,并且在理论体系和结构上力求有所创新。
全书共12个项目,内容包括:经济法总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破产法、合同法、商标法和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纠纷的解决。
仇兆波,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为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法学副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社会兼职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陕西沐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咸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咸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仇兆波同志主要担任《经济法》课程及《财经法规》等课程的讲授工作。在教学中,做到教书与育人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教学与科研结合、个人进步与学校发展结合。努力钻研业务,兢兢业业搞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注重将本学科的内容与专业技能相联系,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A证。在学院评教赛教活动中,两次被授予“教学能手”称号,2009年被评为学院年度优秀教师。
仇兆波同志研究方向:经济法、民商法(含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仲裁法)。多年来,仇兆波同志积极参加科研活动,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的《经济法》,副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经济法实用教程》,参加了西北大学出版社《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等教材的编写。先后公开发表《登记离婚的法理学分析》、《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合同的法律价值》、《规范行政行为是防腐必由之路》、《浅议悬赏广告之契约性》、《试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试论登记离婚与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的关系》、《高职教育教学方法探析》等论文。
承担陕西省教育厅省级课题《信息时代以移动互联网为诱因的高职学生犯罪研究》和院级课题《案例教学法在财经类高职教育中的应用研究》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