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伟,男,教授,云南省峨山县人。1965年3月生,现任玉溪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985年7月毕业于云南民族学院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北京师范大学区域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主要从事政治理论教学。
《学习做负责任的公民》: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国政府强烈反对,宣布“购买”钓鱼岛及部分附属岛屿。这是日本公然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伤害中国人民感情,损害中日关系的又一严重事态,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严重践踏,也是对二战后确定的国际秩序的公然践踏,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
9月15日,国内全面爆发大规模反日示威,至少有52个城市的市民上街游行,表达了对日本政府倒行逆施行为的严重不满。部分地方也出现了民众闯入、破坏日资商店的事件。长沙日资商场平和堂遭打砸,部分商品遭哄抢。青岛部分示威者割破玻璃闯入吉之岛商店,破坏设备和抢掠。成都有几家便利店、东莞有几家日本料理店也遭破坏。多地发生了打砸日系车辆的非理性违法行为。在西安,一参与打砸者用环型自行车锁将一丰田车主颅骨砸出了个大窟窿,几乎使其终身残废。9月16日上午,大量抗议人群将广州花园酒店围住,少数人冲进酒店砸破玻璃,酒店内的日本料理店也被波及。同日,深圳市民自发的游行活动中,也出现了个别打砸行为。上海有几个日本游客因在夜市摊上高声喧哗,被当地人暴打,并把热汤泼在他们的脸上。
有日本媒体幸灾乐祸地称中国抗日陷入“暴徒化”,并预测会给中国社会带来动荡。
国民的非理性爱国行为引起了许多媒体的关注,纷纷呼吁国人要理性地表达爱国情感,表现出大国公民应有的风范,不要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湖南媒体说:表达爱国热情,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爱国绝不是僭越法律的借口。在日本政府作出侵犯我主权行动时,我们当然要亮出自己的态度。但爱国应该在中国法律框架内进行,僭越法律底线的“爱国”行为只能授人以柄,损害国家形象,损害法治湖南形象,使亲者痛、仇者快。
国家官方媒体呼吁:表达爱国热情要富有理性、充满智慧。要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坚持科学发展和稳增长、促和谐的强大动力,切实维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人民网评论说:没有谁会怀疑祖国遭受欺侮时涌动的爱国激情,没有谁不能理解当祖国遭遇挑衅后同胞们的愤懑与抗争。因为,一个没有血性的民族注定要被欺凌,一个永远韬光养晦的国家必然受气挨打。但是,有一个残酷的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靠那些失去理性的行为,我们可以保卫钓鱼岛吗?
有人义正词严地指出:所谓“中国人一天不买日货,日本一半以上的工厂就要倒闭;中国人半个月不买日货,曰本人整个工业支柱就要彻底垮台”的宣示,不过是血脉贲张的幻觉,地球村下“绝缘”作用能有几何?而一大群人围住同胞的合法财产,貌若“大义凛然”地破坏,除了让法治文明蒙羞,只会让饱受其害的手足受伤。一大群入围住在华的日本公民,看似“同仇敌忾”地讨伐,更是自降身价的冲动,正中日本右翼政客千方百计挑起事端的下怀。
还有人感慨:理是理,非是非。失去理性的暴行,这与日本政客的蛮不讲理又有何异?丧失理智的拳头,吓不走嚣张的恶犬。泄愤式的“爱国”表达,只能让贼人偷笑、外交被动、同胞伤心。
部分公民的非理性“爱国”行为,还令有些人重新提起“义和团”:现在,真正的爱国就是要告别“义和团”式的爱国。不能说,因为爱国,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不能说,在“保钓”问题上,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借口,就可以抛弃法律,就可以伤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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