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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何以重要:D.H.劳伦斯非虚构作品集 D.H.劳伦斯这位20世纪英语文学中重要的人物,以《恋爱中的女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小说被人们所熟知,而他的非虚构作品,也可视作其创作的半壁江山。本书由著名D.H.劳伦斯研究学者、作家黑马翻译并选目,汇集了劳伦斯对美国文化与精神的探讨之作,也有他对小说写作与道德及情感之关系的看法,还有他对其他文学大家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霍桑等人的犀利评论。读者可从其嬉笑怒骂、或褒或贬的文章中,看到这位文学大家超其时代且熠熠生辉的思想与见解。
非虚构作品,D.H.劳伦斯创作的半壁江山,浓缩其思想精华,跨越时代的睿见。
文学大家解读文学大家,劳伦斯看陀思妥耶夫斯基、哈代、霍桑…… 著名作家、翻译家、劳伦斯研究专家黑马翻译并选目。
非虚构:劳伦斯的半壁江山(代译序)
黑马 2015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一位以书写重大现实和历史题材而著名的纪实文学作家,随之纪实文学所归属的“非虚构”这个文学类别的分类词得到了最大效应的普及,这个词不胫而走,也因此其英文non-fiction也随之得到了普及,这似乎是此次诺奖的一个巨大副效应。 非虚构”这个词在这段时间里如此广泛地出现在国内各种媒体,很是令我浮想联翩,颇多感慨。因为在三十年多年前的1982年我考上研究生后,分配给我研究的课题方向就是非虚构文学,我毕业后也是靠翻译研究劳伦斯的非虚构起家的,我最早成名的《哥们儿姐们儿奔西德》等纪实文学作品也属于非虚构,应该说我与非虚构难分难解。但过去那些年里,非虚构这个词在国内还仅仅局限在很小的文学研究范围内使用,研究成果也大多归在散文随笔和纪实文学甚至是“报告文学”类别里出版,基本很少提到非虚构这个名称。 当年我被分配研究非虚构也是因为报小说和戏剧研究的人过多,为平衡学科而被分流的。安排我研究非虚构其实是要我研究“报告文学”。我那是第一次听说非虚构即non-fiction这个词。随后导师告诉我,我的上届师兄在研究美国作家卡波特的著名非虚构作品《冷血》,我可以先调研一下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当时的选择对象首先是美国作家里德纪录十月革命的长篇报告文学《震撼世界的十天》。但我似乎更应该选择3S(斯诺、史沫特莱和斯特朗)或其中的一位。这三位以报道中国革命而闻名世界的左翼作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在中国文学界几乎尽人皆知,好像那前后中国还成立了官方的3S研究会。如果我研究他们的纪实作品应该是顺风顺水,拿学位了无问题。但彼时我们的美国教师给我介绍的是在西方更为著名的非虚构作家爱玛·戈德曼,这位“红色爱玛”的一系列政论和自传风靡西方,是无政府主义思想先驱,青年巴金读了她的作品深受感动和震撼,给她写信向她致敬,称她是自己的“精神之母”,爱玛回信鼓励巴金:出生地不可选择,但生活地可自由选择,她把巴金看作是一个有为的革命青年。我也深深被爱玛的振聋发聩言论和传奇身世所打动,就准备研究她了。结果却因为她的无政府主义先驱身份,这个选题被否定了。而我又不想研究3S,因为他们在中国过于知名,研究者众多,怕是难出新意。 我想到我本科时期学士论文研究的萨克雷,但查阅后发现他没有什么非虚构作品。就又想起大四时昙花一现的劳伦斯,记得很受其作品震动,还动手翻译过他的一个短篇小说。于是就查他有什么非虚构作品,结果令我大喜过望,劳伦斯著述颇丰,除了大量小说和诗歌,还有一半数量的作品是散文、游记、文论和杂文,按照非虚构的定义,这些虽然不是重大题材的纪实文学,但也是“非虚构”类。发现劳伦斯的非虚构作品后我也想就此暗度陈仓,一箭双雕,准备在研究文论和散文随笔时联系其小说作品,探讨他的文学理念与他自己小说创作之间的关系。 就这样,我以研究劳伦斯的非虚构作品取得了文学硕士学位,在那个硕士稀少的年代里,应该是国内第一个这样的硕士。但八十年代英语专业对外都一律统称“英美语言文学”专业,我们毕业后从事的也是普通英语教学或翻译工作,所以那个真正的专业“非虚构”是不会示人的,甚至还怕这个词过于生僻,找工作时没单位接收。 所以非虚构这个名词多年来一直是鲜为人知的,具体到我自己,更是讳莫如深,就是担心被当成异类无法融入主流。所以现在非虚构这个词终于登堂入室,很是令我感慨。 严格说,用“非虚构”这个词来笼统概括虚构作品之外的文学作品是一个勉为其难的差强人意命名法。这等于是用一个否定性的前缀词来定义一种文学类别,因此是颇为无奈的。正如劳伦斯当年曾对“无意识”的命名进行过调侃那样,说这种命名是荒唐的。他说:“无意识这个词不过是以否定方式来下定义,因此毫无积极意义。”[ D.H.Lawrence: Fantasia of the Unconscious AND Psychoanalysis and the Unconscious, Penguin Books,1983, p209.]或许正因此,很多劳伦斯研究的出版物里,在列举了他的小说、戏剧和诗歌作品后,用一个“其他”(other)来概括其余的非虚构作品。但这个“其他”无疑是将劳伦斯的非虚构作品列入了次要之列,不利于全面评价劳伦斯的创作。 既然现在非虚构这个定义词已经被广泛接受,我想用这个词替代那个other来界定劳伦斯虚构作品之外的散文类作品不失为一个上佳的选择。用虚构和非虚构来划分劳伦斯的作品后,我们就会发现,这位二十世纪英国的多产作家,虽然以长篇小说和诗歌蜚声文坛,但其卷帙浩繁的作品体量中,非虚构作品构成了其半壁江山,他的非虚构写作具有明显的跨界特征,作品内容包括散文、随笔、书评、文论、画论、游记、心理学研究和史学研究,多产而丰饶。以前人们试图用“散文随笔”来概括之,但那仅仅概括了一部分。即使使用了“散文”这个词,也是不科学的,因为英语文学中的“散文”(prose)一词泛指所有非韵文作品,包括了小说,一些英文的散文选本里收入了大量的小说片段。因此中文语境中的散文与英文语境中的prose是不完全对应的。大概我们说的随笔还与英文中的essay可以对应,因此我们称之为劳伦斯散文的作品,应该大多是这种essay即小品文。而在当代英文中,连essay都慎用了,因为essay还是被高看的一部分随笔。多数报刊小品文则被称之为journalism,连劳伦斯自己对他认为没有审美价值的作品也用journalism打发之。劳伦斯甚至说过,阿诺德·班奈特与哈代比简直就是一个journalist。而1930年班奈特评论劳伦斯的杂文集时也说劳伦斯的报刊文章是所有记者的榜样,劳伦斯自己就是一个一流的journalist。[ James T. Boulton: Introduction to D.H.Lawrence: Late Essays and Articles, Cambridge,2004, pp.XIX-XX.] 从此,我们可以在非虚构这个大的文学类别框架内研究劳伦斯小说、戏剧和诗歌之外的作品了。以后的劳伦斯作品目录的排列法也应该有相应的改变,应该是在同一页面上,将虚构与非虚构并列,这样读者更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劳伦斯在这两个领域内如何同步或交叉写作,甚至可以考察他的两类写作之间有没有互文,这对立体地衡量劳伦斯写作的价值大有裨益。 劳伦斯的非虚构写作是从他1912年与弗里达私奔到德国后和到意大利定居阶段开始的。离开英国时他身上只有十二英镑,可说是赤贫。而写些德国和意大利旅行散记在英国报刊上发表能给他带来一些“快钱”补贴家用,尽管写这些作品并非仅仅是为挣稿费。其中的意大利游记后来重新整理出版,书名是《意大利的薄暮》,是文化品位很高的游记散文。因为他们当初捉襟见肘,是从奥地利步行翻越雪山一路跋涉到加尔达湖畔的,有时遇上大雨他们只能住在柴草棚里,可以说这样的游记是在爱情中孕育,是苦中作乐,用脚走出来的。 1914年夏天,劳伦斯刚刚因为新作《儿子与情人》的出版享誉文坛,正踌躇满志甚至是志得意满,前途一片灿烂。有出版社慕名约稿,请劳伦斯加盟一套名家作品鉴赏书系,写一本关于哈代的小书,书系的特点是当代青年名家论当代老名家。这种小小的约稿对一个声誉正隆的作家和诗人来说易如反掌,劳伦斯欣然接受,开始系统阅读哈代的作品,准备一挥而就交稿了事。这本书的初衷应该是文论或哈代评传。 不料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节约纸张大战期间出版社半年内不再出版新书,将年轻作家的书都做退稿处理。而出版社正对《虹》不满,就借机“名正言顺”退了他的小说。劳伦斯无法得到预期的版税,立时陷入贫困境地,靠朋友捐助维持生活。对这次物质主义加帝国主义的战争,劳伦斯和许多文学艺术家一样持反对态度。但他此时却因身无分文及意大利可能卷入战争而无法离开英国回意大利,只能困居英伦。战争及由于战争衍生出来的社会问题和个人际遇,令他正在写作的《哈代论》“一怒之下”脱离了哈代研究主题,写成了一部大随笔,成了一部他自称的“我心灵的告白”甚至是“我心灵的故事”,几乎“除了哈代”,无所不论:哲学,社会,政治,宗教,艺术等,洋洋洒洒地展开去,一发而不可收,可说是一部“文不对题”的奇书。这样的文艺随笔为他以后犀利恣肆、谈天说地的随笔风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还有,它为劳伦斯写作其史诗般的小说《虹》找到了哲学根据,他的创作肯定与《哈代论》有强烈的“互文”互动,其重要性无论怎样估计都不过分。 在这部长篇文艺随笔里,劳伦斯有两大发现或曰心得。其一是文学创作中作家的观念与创作之间的矛盾问题:一部小说必须有一个形而上的哲学框架,没有哲学理念的作品不成其为大作品;但如何让这个理念的框架服务于和服从于连作家本人都难以理喻的无意识艺术目的而不是相反,最终决定了作品的成功与否。在他看来,哈代和托尔斯泰的小说每当理念大于小说时,都失败了。劳伦斯的这个理论与后来大家熟知的马列主义文艺观里“作家世界观与创作之间的矛盾”及弗洛伊德主义里意识与无意识的冲突理论是不谋而合的。其二是艺术家自身的“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冲突问题:劳伦斯认为每个作家在写作时都经历着内里两性的冲突,其“男性”代表着理性、意识,决定着作品的形而上的理念形成,而其“女性”则代表着无意识的生命冲动,决定着作品的艺术流向。只有这种两性的冲突和互动才能催生出优秀的艺术作品,只有当这两性的冲突和斗争达到某种和谐状态时,作品才能成为真正的艺术品。劳伦斯的这个理念与后现代理论对于“性别学”(gender study)的痴迷关注是一致的。考虑到劳伦斯在1914年就对此有了如此的真知灼见,即使这本书拖延到身后的1936年才发表,在时间上都可以说劳伦斯在这一点上是开了“后学”之先河的。 但这毕竟是以哈代研究为目的而开始的著作,书中还是有相当篇幅专论哈代的小说创作及理念,显示出劳伦斯是哈代最好的知音和继承者。这些洞见如此鞭辟入里,以至于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颇有见地地指出,劳伦斯甚至在自己的哈代研究中按照自己的体会挖掘出了更深层次的哈代性,看似是哈代在“模仿”劳伦斯。还有论断说,如果哈代晚生一代,很有可能就是另一个劳伦斯。[ Jeffrey Meyers ed.:D.H.Lawrence and Tradition, The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 1985,p60, p90。]这本书中涉及哈代创作的一些章节具有很高的文学欣赏价值,完全可以是优美的书评和散文,其中论及哈代与自然的关系的段落富有强烈的诗歌节奏,应该说是最美的书评了。 与此同时劳伦斯积极地投入当时的反战活动,倡导社会革命,在结识罗素后两人有一段成了莫逆之交,甚至准备共同在伦敦开办讲座。在这段时间里劳伦斯写下了一系列的社会随笔,其中以《皇冠》为代表作。但很快他和罗素就从意气相投到互不相容,关系破裂,共同的讲座流产,不仅分道扬镳,日后还成了敌人,特别是罗素对劳伦斯恨之入骨。日后劳伦斯还断断续续写过诸如此类的随笔。这些随笔因其强烈的政治性和哲学性而难以纳入其文艺性散文随笔加以考量,实质上是与其文学创作密切相关的随想录或通俗的journalism,如这个时期创作的长篇巨制《恋爱中的女人》里主要人物伯金的一些言论干脆就直接来自《皇冠》中的文章,这至少说明伯金的思想体系的来源,虽然不能说明这些随笔对小说写作有决定性影响。现在这些随笔一般是被纳入劳伦斯的社会思想范畴内加以研究的。一个青年作家的社会政论,处处闪烁灵光,珠玑四溅,难能可贵,并非每个大作家都能有如此之高的哲理写作起点和理性思维的高度。但作为思想的整体来看,应该说是不成体系的,对它的欣赏还是重在其璀璨的思想火花和行云流水的文笔,还是其文学价值。因此有些篇章如《鸟语啁啾》和《爱》作为文学散文经常收入劳伦斯的散文集中,这也是种瓜得豆,出人意料。 他第二部天马行空的文艺随笔是《美国经典文学论》。最早写于1917年蛰居康沃尔期间,随写随在杂志上发表,到美国后经过反复改写,于1923年在美国出版单行本。这组耗时五年的随笔力透纸背,为劳伦斯一段特殊悲惨的人生体验所浸润。一个小说家和诗人何以花费如此漫长的时光写作小品文,其写作背景不可不交代。 在1915年前这位以长篇小说和诗歌风靡英国文坛的青年作家和诗人,此时陷入了生活与创作的深渊而难以自拔。这是劳伦斯人生中最黑暗和尴尬的一章,有人称之为劳伦斯的“噩梦时期”,但又岂是噩梦二字能了得? 1915年第一次世界大战风起云涌之时,劳伦斯史诗般的小说《虹》因有反战倾向而惨遭禁毁,罪名却是有伤风化,“黄过左拉”。劳伦斯在英国名声扫地。此时的他从《儿子与情人》声誉的顶峰遽然跌入事业与生活的谷底。作品难以在英国出版,贫病交加,几乎全靠朋友捐助过活。伦敦之大,居之不易,只好选择生活费用低廉的西南一隅康沃尔海边蛰居。 官方和右翼文化势力的打压和扼杀以及与英国最有影响力的剑桥-布鲁姆斯伯里文人圈子的决裂使劳伦斯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此时劳伦斯唯一的救命草就是美国。从他的长篇处女作《白孔雀》开始,美国的出版社就一直很关注他,为他的作品出版美国版。在他最困难的时候美国的杂志还约他的稿子。他成了一个从未去过美国的名副其实的美国作家。不难想象,当他在英国几乎陷入了天不应、地不灵的绝境中时,这片同文同种的“新大陆”对他伸出的哪怕一只再细弱的手都像苍天开眼。美国这个“新世界”在劳伦斯心目中简直就是天赐的迦南福地,他不断地对友人重复那里有“希望”和“未来”,他准备战后一俟得到护照并获得允许离境就首先去美国。这个契机促使他重温少年时代就喜爱的美国文学作品,并扩大了阅读范围,边读边写读书随笔,这同时也是为自己移居美国后做一系列的文学讲演做准备。事实证明,劳伦斯此举不仅在当年傲视一切的大英帝国是首创,他甚至比美国本土的批评家更早地将麦尔维尔等一批美国早期作家归纳为“经典”,其视角之独特,笔锋之犀利,更无前例。就是这种无奈中的阅读让劳伦斯写出了一部不朽的文学批评集,一枝独秀于文学批评史。可见一部杰出的作品并非出自杰出的动机,而是缘于际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尤其是对当年几乎弹尽粮绝为英人所不齿的异类作家劳伦斯来说更是如此,他是背水一战,绝处逢生。 在《英国评论》上发表的个把篇什并未引起英国文学界的瞩目,作为一个名誉扫地的作家,他的随笔也没有获得出版界的青睐在英国出版。劳伦斯则报复性地决定今后他的书都首先在美国出,只让英国喝第二锅汤,英国人不配当他的第一读者。当劳伦斯获得了去美国的机会后,他决定乘船南下绕道太平洋赴美。于是这本书不断的修改和重写过程揉进了劳伦斯周游世界的感受(如塔西提岛和南太平洋的经历为他评论达纳和麦尔维尔的海洋作品提供了难得的灵感)。而到达美国后他又有了较长的时间修改甚至重写,对美国实地的感受自然发散在字里行间。很多学者都注意到了书中对美国和美国人性格的评论和讥讽。一部被称作美国文化的《独立宣言》就这样由一个身单力薄的英国落魄作家写成了。它比《哈代论》在艺术性和思想性上又有了重大飞跃,加之在美国文学研究上的开拓性,使这部著作一版再版,《地之灵》和论霍桑、麦尔维尔、惠特曼的如同散文诗般的篇章经常被收入劳伦斯的散文随笔集中,其本身也成了散文经典。 同样,劳伦斯的另外两本小书《精神分析与无意识》和《无意识断想》亦是滔滔不绝、文采斐然的论人性和文学的精致作品,但因为其过于专业的书名和论题而影响了其传播。其实其中一些片断也很适合收入劳伦斯散文集中,值得发掘。这两本书的完成与《美国经典文学论》的修改是同步进行的,因此写作风格上亦有同工之妙。 而整个1920年代劳伦斯的非虚构写作几乎是与其小说创作平分秋色。初期他创作了文笔精美的游记《大海与撒丁岛》;中期《墨西哥的清晨》等墨西哥和新墨西哥随笔成了英国作家探索印第安文明的杰出作品,无人出其左右;晚期的《伊特鲁里亚各地》更是无人比肩的大气磅礴、情理并重的大散文;而临终前完成的《启示录》则是与其诗作《灵舟》一样闪烁着天国温暖夕阳的绝唱。这些作品篇幅都不长,但浓缩了劳伦斯的思想精华,叙述语言堪称凝练华美,感情丰沛,如诗如歌,无论是作为单行本还是节选入散文集,都是散文作品中的上乘佳作。 劳伦斯的其他单篇的散文随笔则散见于各个时期,但从时间上看集中在1925年前后和他生命的最后两年(1928-1929年)。1925年劳伦斯在终于查出了致命的三期结核病后结束了他的美洲羁旅,彻底返回欧洲,中间两度拖着羸弱的病体回英国探视亲人并与故乡小镇诀别。看到英国中部地区煤矿工人的大罢工,看到生命在英国的萎缩与凋残,他把返乡感触都写进了《还乡》、《我算哪个阶级》、《说出人头地》等散文中,可说是大爱大恨之作,更是他回眸以往经历的生命真言,可谓字字啼血,心泪如注。《为文明所奴役》等随笔在讽喻鞭挞的芒刺之下,袒露一颗拳拳爱心,爱英国,爱同胞,其爱之深,其言也苛,如荆棘中盛开的玫瑰一样可宝贵。 待他再一次回到他生命所系的意大利,在那里,阴郁的故乡与明丽的意大利两相比较,他写下了《花季托斯卡纳》和《夜莺》等散文,秉承了其诗集《鸟·兽·花》的抒情写意风格并将这种风格推到极致,移情共鸣,出神入化,发鸟之鸣啭、绽花之奇艳。此等散文,倜傥不羁,刚柔并济,如泼墨,似写意,一派东方气韵跃然纸上。 更为重要的是,英国的阴郁与意大利的明丽两相冲撞,让他潜隐心灵深处多年的小说主题终于得到戏剧化,得以附丽于麦勒斯和康妮两个生命的阴阳交流之上。这就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他要藉此张扬“生命”。其实劳伦斯1912年与弗里达私奔到加尔达湖畔时就已经通过直觉触及到了生命最终结束之时那部惊世骇俗的小说的主题了,其理念在游记《意大利的薄暮》中已经初露端倪,他要做的只是等待和寻觅,寻觅将这理念附丽其上的人物和故事,从而将这理念戏剧化。这一等就是14年,等到医生宣判了他的死刑。他的等待和寻觅,其感受更为直白地表现在了他的散文作品里,可以说是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相生相伴,写在一部文学巨制的边上,与其交相辉映。 写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边上与之相生相伴的还有二组散文。一组是画论,《作画》、《墙上的画》和《色情与淫秽》等画论与他的绘画集前言是劳伦斯以丹青大师的气度坐而论道,对自己多年来体验生命和艺术关系的高屋建瓴之总结,而其文采之斐然,又非单纯的画家所能及,因此并世无俦。这些画论亦与劳伦斯生命最后几年中的激情作画经历相生相伴,是写在他的绘画边上的心底波澜之记录,可以说是小说家论作画的极致美文;另一组杂文随笔则放谈男女性爱如《性感》、《女丈夫与雌男儿》、《女人会改变吗?》、《妇道模式》、《唇齿相依论男女》等。尤其在《唇齿相依论男女》中,生命之火即将熄灭的劳伦斯集一生的阅历和沧桑悠然地论爱论性论性爱之美,一改其往日的冷峻刚愎,笔调变得温婉亲切,表现出的是“爱的牧师”风范。 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出版后遭到查禁,劳伦斯的画展也惨遭查抄之后,劳伦斯以羸弱的病体写下了泣血文字《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辩》,这是他生命脉搏最后顽强跳动的记录。 劳伦斯最终是以非虚构作品的写作结束了自己的写作生涯,铸就了他的“江山”。他临死前一次性投出了最后三篇随笔即《唇齿相依论男女》、《实质》和《无人爱我》,他获知它们即将在美国发表的消息后就去世了,文章均在他逝世后几个月面世,是劳伦斯的三篇绝笔之作。 劳伦斯非虚构作品中的散文随笔出了中文版后一直受到出版界和读者的青睐,不断出新的选本,其在中国受到的这种普遍礼遇大大超出了在英语国家的接受程度。这种青睐在英国的劳伦斯学者看来反倒是“奇特”的现象。英国的劳伦斯学博士课程和书单里不包括他的散文随笔,我估计是因为他们要集中精力研究他的小说尽快拿到博士学位的原因,或者说是他们侧重大家的大作,而非大家给大家的小品文。他们只是把这类作品看作研究劳伦斯文学的参考而已。我提到劳伦斯散文随笔在中国的畅销和我作为译者的自豪,他们往往报之以困惑不解的表情。现在这种状况应该改变了。用虚构和非虚构的分类法将劳伦斯的两种创作并置加以全面考量,比较他的两个半壁江山,无论对全面评价劳伦斯还是对开阔读者和研究者的眼界、提升我们的鉴赏品位都是必要的。 四川文轩-JD授权书.jpg
D.H.劳伦斯(1885—1930),英国小说家、批评家、诗人、画家。代表作品有《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他提倡人性自由发展,反对工业文明对自然的破坏。他的作品对社会、家庭、婚姻和性进行了深入探索,对20世纪的小说写作产生了广泛影响。
非虚构:劳伦斯的半壁江山(译序)……001
美国经典文学论 地之灵……002 本杰明?富兰克林……012 菲尼莫?库柏 的白人小说……027 菲尼莫?库柏的“皮袜子”小说……042 埃德加?爱伦?坡……062 纳撒尼尔?霍桑与《红字》……084 赫尔曼?麦尔维尔的《莫比?迪克》……106 惠特曼……128 文学批评\画论 乔治的复活……150 托马斯?曼……157 哈代与艺术家的偏爱……166 哈代小说与悲剧……174 人民剧场……185 陀思妥耶夫斯基……194 弗洛伊德之精神分析与道德……199 乔万尼?维尔迦……207 小说之未来……219 书? 话……227 关于小说……233 道德与小说……250 小说何以重要……258 小说与感情……267 H.G.威尔斯……274 格拉齐娅?戴莱达……281 论高尔斯华绥……286 艺术与道德……302 直觉与绘画……311 作? 画……355 墙上的画……364
地之灵
我们喜欢把旧式的美国经典著作看成是儿童读物,这反倒说明我们过于幼稚。这些文学作品具有某种非美洲大陆莫属的异域风情。可是,如果我们坚持把它们当作儿童故事来读的话,就无法领略这一切了。 我们无法想象三四世纪前后的那些循规蹈矩、性情高雅的罗马人是如何阅读卢克莱修[卢克莱修(96?—?55BC),罗马哲学家、诗人。]、艾普利亚斯[艾普利亚斯,公元二世纪罗马哲学家、讽刺作家。]、塔图里安[塔图里安(160?—220?),最早的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圣奥古斯丁(354—430),早期基督教会领袖。]或阿桑那希阿斯[阿桑那希阿斯(296?—373),亚历山大城大主教。]奇特的著述的。伊比利亚半岛上西班牙人奇妙的声音,古老的迦太基人神奇莫测的语言,利比亚和北非的激情,我敢说,那些一本正经的古罗马人从来没听说过这一切。他们是通过读古拉丁文的结论来了解这些的,正如我们是通过阅读老欧洲人的陈旧结论来了解爱伦·坡和霍桑一样。 倾听一个新的声音是困难的,这就如同倾听一种未知的语言一样。我们呢,干脆不去听。而在旧的美国经典著作中是有一个新声音的。整个世界都拒绝倾听这个新声音,却一直把它们当成儿童故事叨念着。 为什么?是出自恐惧。这个世界比怕任何事都更怕一种新的体验。因为一种新的体验要取代许许多多旧的体验。这就如同启用从未使用过或僵硬了多年的肌肉一样,这样做会带来巨大的疼痛。 这个世界并不惧怕新的观念。它可以将一切观念束之高阁。但是它无法把一个真正清新的经验束之高阁,它只能躲避。这个世界是一个大逃避者,而美国人则是最大的逃避者,他们甚至躲避自己。 旧的美国书籍让人产生一种新颖的感觉,比现代书籍要强得多。现代书籍空洞麻木还自鸣得意。而美国的旧经典著作则令人产生一种“截然不同”的感知。让人觉出从旧灵魂向新灵魂的过渡,新的取代旧的。这种取代是令人痛苦的。它割破了什么,于是我们像粘合割破的手指头一样用一块布来包扎伤口。 这同时也是一种割裂。把旧的情绪与意识割掉。不要问剩下了些什么。 艺术化的语言是唯一的真实。一位艺术家往往是一个十足的说谎骗子,可是他的艺术——如果算得上艺术的话,会告诉你他所处时期的真相。这是至关紧要的东西。没有什么永恒的真理。真理是随着时光变迁的,昨日优秀的柏拉图今日就是一个满口胡言者。 旧日的美国艺术家是一批不可救药的说谎骗子。可是他们无论如何算得上是艺术家,这一点连他们自己都没意识到。眼下健在的大多数从艺者们更是如此。 当你读《红字》,不管你是否接受霍桑这位如此美好、蓝眼睛的宝贝为自己伸张的一切(他同一切可爱的人一样是在撒谎),还是读出了其艺术语言无懈可击的真实,为此你感到赏心悦目。 艺术化语言之奇特在于它谎话连篇却能自圆其说。我想这是因为我们一直在自欺欺人的缘故。而艺术正是用谎言模式来编织真理的。这正如陀斯妥耶夫斯基自诩为基督,可他真正露出的则是一副吓人的面孔[ 劳伦斯认为陀氏小说虽属伟大寓言,但是虚假的艺术,错在赋予普通人以神性。]。 真正的艺术是一种遁词。感谢上苍,如果我们想看破这遁词的话我们还是能做得到这一点的。艺术有两大作用。首先,它提供一种情感体验。其次,如果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感情,我们可以说它可以成为真理的源泉。我们有过令人作呕的感觉,可我们从来不敢从中挖掘出切实的真理来,其实这真理与我们息息相关,是否与我们的子孙相关也未可知。 艺术家通常要(或者说惯于)挑明某种寓意并以此来使某个故事生辉。但往往这故事却另择他径。艺术家的寓意与故事的寓意竟是如此截然相反。永远不要相信艺术家,而要相信他笔下的故事。批评家的作用在于从创作故事的艺术家手中拯救这故事。 说到这里,我们明白了这本书研究的任务,这就是把美国故事从美国艺术家手中拯救出来。 还是让我们先来看看美国的艺术家吧。他最初是如何来到美国起家的?为什么他不像他的父辈一样仍然是欧洲人? 听我说,不要听他说。他会像你预料的那样说谎。从某种意义上说他说谎你也有责任,因为你预期他会这样。 他来美国并非出于追求信仰自由的缘故。在1700年,英国的信仰自由要比美国大得多。要自由的英国人取得胜利后,就在自己的国家里为信仰自由而奋斗了[ 指17世纪英国人推翻詹姆斯二世的内战。但战后控制了议会的基督教长老会却完全压制宗教宽容。]。他们终于获得了自由。信仰自由吗?请读一读新英格兰最初的历史记载吧。 是自由吗?自由人的国土![ 引自《星条旗之歌》。]这里是自由的土地!哦,如果我说句什么让他们不中听的话,这些自由的人群就会用私刑来折磨我的。这就是我的自由。自由吗?哦,我从未到过这样一个国家,在那儿人们如此惧怕自己的同胞。正如我前面所说,因为一旦有谁表示出他不是他们的同党,人们就可以自由地对他施以私刑。 不,不,如果你喜欢维多利亚女王的真理,那你就试试吧。 那些远游的父辈和他们的后代到美洲来压根儿不是为了寻求信仰自由。那他们在这儿落脚后建立起来的是什么呢?你认为是自由吗? 他们不是为自由而来。哦,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会沮丧而归的。 那么他们是为何出走呢?原因很多。或许根本不是来寻求自由的——不是真正的自由。 他们的出走更多地是为了逃跑,这是最简单的动机。逃跑。逃离什么呢?最终,是为了脱离自我,脱离一切。人们就是为这个才来美国的,人们仍在继续这样。他们要与他们的现在和过去决断。 “从而摆脱主子。” 不错,是这样的。可这不是自由。恰恰相反,这是一种绝望的限制。除非你找到了某种你真正向往的东西,那才算得上自由。而美国人总呼喊他们不是自己向往成为的那种人。当然,百万富翁或即将成为百万富翁的人是不会这样吼叫的。 但无论如何,他们的运动是有其积极的一面的。那洪水一样乘船从欧洲跨过大西洋流向美洲的人们并非简单地是随大流要摆脱欧洲或欧洲生活方式的限制。当然,我相信这仍然是这种大规模移民的主要动机。但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 似乎人时而会产生某种要摆脱一切控制的疯狂力量。在欧洲,古老的基督教是真正的霸主。教会和贵族创造了基督教教义,这似乎有点反常,但事实的确如此。 霸权、王权和父权力量在文艺复兴时就被摧毁了。 就是在这个时期人们开始漂洋过海奔向美洲。人们摆脱掉的是什么呢?是欧洲的旧权威吗?他们是否从此逃脱了权威的限制并获得了一种新的绝对自由呢?或许是吧。但还有更重要的因素。 自由固然好,但人是不能没有主子的,总有一个主人。人要么心悦诚服地信任一个主人,要么与主人发生冲突,要毁灭这主人。在美国,与主人的冲突一直是一个重要现象,它成为美国人的一大动力。可是奴性十足的欧洲人蜂拥而至,为美洲提供了顺从的劳动阶级。当然这种驯服不过是第一代人的问题。 可是,在欧洲却端坐着他们的老主人,他像一位家长一样。在美洲人的心灵深处蕴藏着一种反欧洲家长的力量,但是没有任何美洲人感到自己彻底摆脱了欧洲的统治。于是美洲人就这样压抑着自己的反抗情绪,很有耐心地忍受着,与欧洲若即若离。他们在忍耐中服从着旧的欧洲主人,很不情愿,反抗情绪毫不减弱。 你无论如何都不要主子。 咔,咔,凯列班 找一个新主人,做一个新人。[ 此句模仿莎士比亚《暴风雨》中剀列班的歌词。] 我们可以说利比里亚共和国和海地共和国的人是逃跑了的奴隶。仅利比里亚就够了[ 利比里亚于1847年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是为了收容返回非洲的奴隶。海地则于19世纪初独立。]!我们是否也用同样的眼光看美国人呢?说他们整整一大国的人都是逃亡的奴隶吗?当你想到东欧的游牧部落时,你可以说他们是一大批逃亡奴隶。可是谁也不敢这样称呼闯美洲的先驱们,不敢这么称呼理想主义十足的老美国人和受着思考折磨的现代美国人。一群逃亡奴隶。警惕啊,美国!你们是少数诚恳而自我折磨的人民。 没有主子的人。 咔,咔,凯列班 找一个新主人,做一个新人。 那些祖先们为何要漂过可怕的绝望海洋来到这里呢?啊,那是一种绝望的精神。他们绝望地要摆脱欧洲,摆脱古老的欧洲权威,摆脱那些国王、主教和教皇们。当然,还有更多更多的东西,这需要你细细研究。他们是一些阴郁而优秀的人物,他们需要别的什么。不要什么国王,不要什么主教,甚至连上帝都不要。同时,也不要文艺复兴后的新“人类”。在欧洲的这种美好的自由解放全要不得。这东西令人郁闷,远非轻而易举。 美国从未顺利过,今天仍不那么轻松。美国人总是处在某种紧张状态中。他们的自由解放纯属一种意志紧张:这是一种“你不许如何如何”的自由。从一开始就如此。这是一片“你不许如何如何”的国土。他们的第一条训诫就是:“你不许称王称霸。”于是就有了民主。 “我们是没有主子的人。”美洲之鹰[ 美元硬币和后来的纸币上都有白头鹫的图象,它是美国的国鸟。]这样喊到。这是一只雌鹰。 西班牙人拒绝接受文艺复兴后欧洲的自由解放。于是美洲大部分地区都充斥着西班牙人[ 西班牙曾征服南北美洲,在19世纪初在北美还很有势力,占领着美国的中西部。]。美国人同样拒绝接受文艺复兴后欧洲的人道主义。他们最忌恨的就是主子。再就是忌恨欧洲人中流行的那种轻松的幽默。在美国人的灵魂深处凝聚着阴郁的紧张,美洲的西班牙人也莫不如此。就是这种阴郁的紧张仇恨古老的欧洲本能,它目睹着这种欧洲本能的幻灭而为此幸灾乐祸。 每一个大陆都有其伟大的地域之灵。每一国人都被某一特定的地域所吸引,这就是家乡和祖国。地球上的不同地点放射着不同的生命力,不同的生命振幅,不同的化学气体,不同的星座放射着不同的磁力——你可以任意称呼它。但是地域之灵确是一种伟大的真实。尼罗河峡谷不仅出产谷物还造就了埃及那了不起的宗教。中国造就了中国人,将来也还是这样。但旧金山的中国人将在某一天不再是中国人,因为美国是一个大熔炉,会熔化他们。 在意大利,在罗马城就有一股强大的磁力。可如今这磁力似乎逝去了。地域也是可以死的。英伦曾产生过妙不可言的地磁力,这是它自身的吸引力,这力量造就了英国的民众。眼下,这力量似乎垮了。英国会死吗?如果英国死了,其后果如何呢? 人不像自己所想象的那么自由,哦,差远了。最自由的人或许是最不自由的。 人自由的时候是当他生活在充满生机的祖国之时,而不是他漂泊浪游之时。人在服从于某种宗教信仰的深刻内在的声音时才是自由的。服从要出自内心。人从属于一个充满生机、健全的、有信仰的群体,这个群体为某种未完成甚至未实现的目标而积极奋斗,只有这样他才是自由的人。逃向荒蛮的西部时并非自由。那些最不自由的人们奔向西部去呼唤自由了。人只有在对自由毫无感知的情况下才是最自由的人。对于自由的呼唤其实是镣铐在哗哗作响,永远是这样。 当人做他喜爱做的事时他并非是自由人。一旦他能够做自己愿意做的事,他就不挑剔了。人只有做自我心灵深处想做的事时他才是自由人。 那就寻找灵魂深处的自我吧!这需要走向纵深地带。 最深秘处的自我距人很远,而清醒的自我则是一个固执的顽童。但我们可以相信一件事,如果你想获得自由,你就得放弃你喜欢做什么事的幻想,而要寻觅“它”希望做的事。 可是你要做“它”喜欢做的事,你首先要击破旧的“它”的统治。 或许,文艺复兴时,当王权和父权破灭后,欧洲获得了某种似是而非而有害的真理:自由和平等。可能奔向美洲的人都有所感,于是他们全盘否定旧的世界。他们去了一个比欧洲优越的地方。在美国,自由意味着与所有旧的统治决裂。而要获得真正的自由还需待美国人发现了“它”并实现“它”才行。“它”就是最隐秘处人完整的自我,是完整的自我而不是理想化的似是而非的自我。 当年的先驱就是为此才来美国的;这也是我们来美国的缘由。全受着“它”的驱使。我们无法看清那载我们而来的风,这风同样也载来了成群的蝗虫。这股看不见的磁力把我们吸引来,如同它把无数候鸟吸到未知的目的地一样。这是真的。我们并非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可以自行选择并做出决定。是“它”替我们做出选择和决定。当然,如果我们只是逃亡的奴隶,对注定的命运颇为自信到庸俗的地步,那又另当别论。可是,如果我们是生机勃勃的人,与生命源泉息息相关,就得听从“它”的驱使和决定。我们只有服从才能自由。一旦我们反其道而行之,自以为在自行其是,我们就成了被复仇女神追逐着的奥列斯特[迈锡尼王阿迦门农之子,杀其母替父报仇——见埃斯库罗斯戏剧。]了。 当美国人最终发现了美国,发现了他们完整的自我时,他们还要对付大批的命运莫测且对此毫无信心的逃亡奴隶。 谁将在美国取胜呢?是逃亡的奴隶还是那些完整的新人? 真正的美国之日还未开始。至少可以说还不是朝阳初升之时,这黎明仍然是虚幻的。在美国人进步的意识中有着这样的重要欲望,那就是与旧事物决裂。与霸主决裂,让人民振奋精神。人民的意志不过是虚幻的东西罢了,说不上振奋。那就以人民意志的名义,摆脱主子吧。一旦你摆脱了霸主,你所拥有的就仅仅是人民的意志这个词儿了。然后你就可以停下来自省,试图恢复你的完整。 够了,不说美国人清醒的动机和民主了。美国的民主不过是摧毁旧的欧洲霸主和欧洲精神的武器。欧洲摧毁了,美国的民主就烟消云散了,美国得从头开始。 迄今为止的美国意识还是虚幻的。民主的理想尚属消极。可这其中已孕育着“它”的一线启示之光。“它”就是美国完整的灵魂。 你应该剥掉美国人言论中的民主与理想的外衣,去观察内在的“它”的混沌躯体。 “就这样不要主子。” 就这样被主宰。 或许,文艺复兴时,当王权和父权破灭后,欧洲获得了某种 似是而非而有害的真理:自由和平等。可能奔向美洲的人都有所 感,于是他们全盘否定旧的世界。他们去了一个比欧洲优越的地 方。在美国,自由意味着与所有旧的统治决裂。而要获得真正的 自由还需待美国人发现了“它”并实现“它”才行。“它”就是 最隐秘处人完整的自我,是完整的自我而不是理想化的似是而非 的自我。 当年的先驱就是为此才来美国的;这也是我们来美国的缘 由。全受着“它”的驱使。我们无法看清那载我们而来的风,这风 同样也载来了成群的蝗虫。这股看不见的磁力把我们吸引来,如 同它把无数候鸟吸到未知的目的地一样。这是真的。我们并非像 自己想象的那样可以自行选择并做出决定。是“它”替我们做出 选择和决定。当然,如果我们只是逃亡的奴隶,对注定的命运颇 为自信到庸俗的地步,那又另当别论。可是,如果我们是生机勃 勃的人,与生命源泉息息相关,就得听从“它”的驱使和决定。我 们只有服从才能自由。一旦我们反其道而行之,自以为在自行其 是,我们就成了被复仇女神追逐着的奥列斯特 [1] 了。 当美国人最终发现了美国,发现了他们完整的自我时,他们 还要对付大批的命运莫测且对此毫无信心的逃亡奴隶。 谁将在美国取胜呢?是逃亡的奴隶还是那些完整的新人? 真正的美国之日还未开始。至少可以说还不是朝阳初升之 时,这黎明仍然是虚幻的。在美国人进步的意识中有着这样的重 要欲望,那就是与旧事物决裂。与霸主决裂,让人民振奋精神。 [1]? 迈锡尼王阿伽门农之子,杀其母替父报仇——见埃斯库罗斯戏剧。 人民的意志不过是虚幻的东西罢了,说不上振奋。那就以人民意 志的名义,摆脱主子吧。一旦你摆脱了霸主,你所拥有的就仅仅 是人民的意志这个词儿了。然后你就可以停下来自省,试图恢复 你的完整。 够了,不说美国人清醒的动机和民主了。美国的民主不过是 摧毁旧的欧洲霸主和欧洲精神的武器。欧洲摧毁了,美国的民主 就烟消云散了,美国得从头开始。 迄今为止的美国意识还是虚幻的。民主的理想尚属消极。可 这其中已孕育着“它”的一线启示之光。“它”就是美国完整的 灵魂。 你应该剥掉美国人言论中的民主与理想的外衣,去观察内在 的“它”的混沌躯体。 “就这样不要主子。” 就这样被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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